咨询服务公司税筹方案
发布日期:2021-10-19 浏览次数:
案例: 企业A为专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,年营业额为1000万,主要成本为人工成本、房租成本、办公用品成本,员工工资为200万、渠道费用200万、房租80万、办公用品70万,但是渠道费用、房租以及办公用品均未获得发票,导致企业利润虚高。
痛点: A企业的主要问题在于,产生实际支出,但却无法取得成本发票,导致企业利润虚高,所得税高!
以往操作方案: 1、虚增员工,增加工资成本。(风险点 ——2016年的金税三期及营改增后,这样的操作有极大的税务风险。税务局和社保局之间的数据共享,使得虚增员工很容易被查出)
2、购买发票,冲抵利润。(风险点—— 买发票这事儿,现在的可操作性也极低。因为在最严发票令出台后,发票不仅需要填写企业税号,连内容都有严格的要求,大数据时代可以让税务部门轻松识别风险点,买卖发票等虚开发票行为,有罚金、滞纳金等风险,金额较大的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)
现在解决方案:
企业A设立1家个人独资企业(享受综合税率0.5%-5.28%)。该个人独资企业,为企业A提供必要服务(比如企业A的专业能力非常强,但是寻找客户的能力非常弱,那么是否可以将企业A的销售团队外包出去)。而企业A必须向这些个人独资企业支付合理的费用,才能换取这些必需的客户资源,以维持长期的经营。
通过这个模式调整,原来企业A虚增的350万利润,被合理分割到上述另设的个独企业中,而个人独资企业自身的税负率相对较低,所有在整体利润不变的情况下,实现了总体税负降低的效果。
结果对比:
筹划前:A企业需要为350万虚增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25%;股东分红个税20%,累计缴纳税金140万,综合所得税率40%
筹划后:A企业无需为350万虚高利润缴纳所得税,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,仅需纳税17.58万,综合税率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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